1、本办法所称疑似污染地块,是指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确认超过有关土壤环境标准的疑似污染地块,称为污染地块。
2、其中包括《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以及针对工业生产、土壤污染、环境应急、公众参与等多方面的具体法规。例如,有《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确保了对污染场地的全面管理和修复工作有法可依。
3、对于地块来说,风险管控技术的资金投入远比修复治理的投入低得多,在地块暂无开发利用计划的情况下,采取风险管控措施来控制污染物进一步产生影响是当前条件下比较明智的做法。建设用地的污染物含量的监测结果应当在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4、基本原则和管理制度 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包括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公众参与等。同时,条例还建立了土壤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包括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土壤污染地块名录管理、土壤污染修复与治理等。
1、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改、扩建项目,应在现有工程厂界外可能产生影响的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处设置监测点。9 涉及大气沉降影响的改、扩建项目,可在主导风向下风向适当增加监测点位,以反映降尘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2、导则1,土壤环境现状监测点布设应根据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类型、评价工作等级、土地利用类型确定,采用均布性与代表性相结合(B)的原则。故选B。
3、a)基本因子: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的建设项目,应至少开展1次现状监测;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三级的建设项目,若掌握近3年至少1次的监测数据,可不再进行现状监测;引用监测数据应满足2和3的相关要求,并说明数据有效性;b)特征因子:应至少开展1次现状监测。
4、导则1原文,布点应覆盖整个评价范围,包括厂界(或场界、边界)和敏感目标。当敏感目标高于(含)三层建筑时,还应选取有代表性的不同楼层设置测点。B选项表述太绝对,假设敏感目标低于三层,不需要再不同楼层设点了。
5、根据监测因子的污染特征,选择污染较重的季节进行现状监测。补充监测应至少取得7d有效数据。2 对于部分无法进行连续监测的其他污染物,可监测其一次空气质量浓度,监测时次应满足所用评价标准的取值时间要求。
6、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4—2009),现状测量点布置原则包括:①布点范围。布点应覆盖整个评价范围,包括厂界(或场界、边界)和敏感目标。当敏感目标高于(含)三层建筑时,还应选取有代表性的不同楼层设置测点。
1、大气环境评价技术导则 针对大气环境,我国制定了一系列评价技术导则,包括《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等。这些导则明确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环境质量目标值、大气污染源的识别与评价方法,以及大气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与管理措施。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致分为以下两个方面:环境影响项目:根据环境要素,如大气、水体、噪声、土壤生态等,进行单项环境影响评价,这些评价又进一步细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工作等级划分:各类单项影响评价根据上述依据被划分,一级评价最为详尽,三级则较为简略。
3、工程特点包括:工程性质、工程规模、能源、水等等。2环境特征包括:自然环境条件和特点、环境敏感程度、环境质量现状、生态系统功能与特点、自然资源及社会经济环境状况及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引起现有环境特征发生变化的范围和程度。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着重于地表水环境的分析,分为三个阶段进行:首阶段,首要识别的是两种主要的环境影响类型:水文要素影响型和水污染影响型。水污染影响型主要考察的因素包括污染源的强度、排放的水温、车间排放的一类污染物,以及面源污染中的关键污染物。
5、【答案】:A、B、C、D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体系是由本标准、综合性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技术规范构成。综合性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应根据本标准,并参照各环境要素导则制(修)定;综合性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应根据技术导则制(修)定。
1、【答案】:B 导则1,土壤环境现状监测点布设应根据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类型、评价工作等级、土地利用类型确定,采用均布性与代表性相结合(B)的原则。故选B。
2、建设项目占地范围及其可能影响区域的土壤环境已存在污染风险的,应结合用地历史资料和现状调査情况,在可能受影响最重的区域布设监测点;取样深度根据其可能影响的情况确定。11 建设项目现状监测点设置应兼顾土壤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
3、问:关于《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土壤环境现状调查布点和监测因子选择应遵循哪些规定?土壤环境现状调查布点需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要求。
土壤采样点位布设方面,根据场地土壤特征、土地使用功能的不同,可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系统布点法或分区布点法。点位应选择地块的中央或有明显污染的部位,数量及深度需根据场地面积、污染类型及使用功能区域调查结果确定。单个监测地块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600平方米,对于较小场地,至少需设置5个监测地块。
调查流程分为两步:初步调查,涉及污染识别、现场考察、访谈分析;详细调查则包括采样点布设、采样、数据评估、风险评估等,其中风险评估涵盖了暴露评估、风险计算和管控建议。土壤采样流程具体包括了布点、钻探取样、快速检测、样品采集和实验室检测。
初步调查 初步调查主要步骤包括:污染识别、现场勘察、人员访谈、污染识别分析及结论。 详细调查 该部分主要内容包括:采样点的布设、现场详细采样、数据评估和结果分析、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其中,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又包括暴露评估、风险计算、风险管控建议和修复目标值和范围的确定。